各保安从业单位:
为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经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和保安协会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单项表彰,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保安从业会员单位(含分公司、项目部)的专项表彰,实行一事一奖。
二、受到市公安局“优秀保安公司”表彰的单位不列入本次评比对象。
三、对单位或项目部的奖励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
2.有完善的党建、工建领导班子。
3.积极参加重大活动、服务社会,有较高的影响力。
4.受到媒体、报刊、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广泛宣传并报导。
5.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扶贫助困、奉献爱心。
6.支持协会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配合治安支队开展各项活动,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完成考核任务。
7.人员持证率90%以上,着装规范。
8.依法诚信经营,未有投诉案件,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未受到行政处罚。
9.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其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四、评比方式。
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及材料交于协会办公室,由协会统计并会同支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并将拟表彰单位在保安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表彰决定。
联系人:伍丽芳,电话:2102268。
马鞍山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
马鞍山市保安服务业行业协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