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安从业单位、广大保安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安徽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严格保安队伍管理,大力促进我市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马鞍山市公安局决定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内容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为单位、个人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或者以挂靠、承包、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组织;
二、招用无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人员担任保安员的单位;
三、自行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十日内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四、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三十日内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虽经备案登记,但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违反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
六、未经许可,对外提供报警营运服务的技防单位。
为了使你的业务和工作不受影响,请具有上述行为的保安从业单位,务必于2013年12月30日前到服务地派出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请尚未领取《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报名考试领证手续。对逾期仍未整改的,我市公安机关将从2014年3月1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进行清理取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2422275,2424187。
2013年11月20日
回 执
我已收到并看过《马鞍山市公安局致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全体保安人员的一封信》。
保安员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保安从业单位签章)
201 年 月 日
马鞍山市公安局致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全体保安员的一封信发放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或保安员姓名 |
单位地址或保安员住址 |
单位签收人姓名 |
责任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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