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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办假证 民警慧眼识真相

发布时间:2021-03-25 14:02:00       新闻来源:马鞍山保安信息网       发布人:admin       浏览:5次
 近期,和县公安局乌江派出所在对辖区内保安服务公司例行检查,在某商业综合体检查在该区域内开展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所提供的保安员资料时发现,江苏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一名王姓保安员资料有异常。
经查,“保安员”王某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并于2015年被人民法院判刑,但王某却“取得”了保安员证。直觉告诉民警这可能是假证!为打击制售假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民警暂扣了保安员王某的“保安员证”,并依法传唤王某到乌江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就王某的证件真实性及其来源展开鉴定及调查工作。
2021年2月,乌江派出所将王某持有的“保安员证”送到马鞍山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进行鉴定。经鉴定,王某的“保安员证”确系假证。面对民警的询问及鉴定结果,王某对自己使用伪造证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询问,2020年11月,王某想应聘到江苏某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该公司告知从事保安工作需要持有保安员证。王某知道自己有过违法犯罪记录且被判过刑,如果通过正常的保安员报名、考试等程序,不可能取得保安员证。于是王某怀着侥幸心理于12月初在某网购平台上花160元购买了假保安员证,并用此证成功应聘到江苏某保安公司工作。
目前王某因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所持伪造的保安员证亦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侥幸的心理和投机取巧行为最终只会让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要从事保安员工作只能通过正常的保安员报名、考试等流程。目前,马鞍山市的保安员报名、考试等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链接:保安员资格证核发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