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马鞍山市保安管理信息专刊)
市公安局保安支队主编 2012年6月12日
━━━━━━━━━━━━━━━━━━━━━━━━━━━━━━━━━━━━━━━━━━━━━━━━━━━━━━━━━━━━━━━━━━━━━━━━━━━━━━━━━━━━━━━━
省厅保安管理处(机构筹备组)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保安管理工作
5月26日至27日,省厅保安管理处(机构筹备组)负责人孔小亮率省厅检查组来我局检查指导保安管理工作,市局保安支队长马万华等负责人陪同检查。在马期间,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儒华会见了孔小亮处长一行,并代表市局对检查组来马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
省厅检查组听取了我局保安管理支队成立以来保安管理工作的汇报,详细询问了我市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民营保安公司运营和保安服装换装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了部分档案资料。
在进行细致的调查了解后,孔小亮处长对我市近年来特别是保安管理支队成立以来,保安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马鞍山市保安管理支队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整体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稳步推进,亮点纷呈,很多做法都是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为我省的保安管理工作树立了很好的典范。省厅将认真总结马鞍山市公安局在保安管理上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马鞍山市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保安管理工作,很多重大活动市局主要领导都能亲自参加,充分说明了马鞍山市局要加强保安管理,做大做强保安服务业的坚强决心。
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保安重点工作,孔小亮处长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对保安服务市场的整治。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的力度,对没有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超范围经营、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不具备从业资格,有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以保安身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黑保安”,要坚决清理出保安队伍;要着力查处一批未经备案跨区经营保安业务,非法招用保安的典型案件,把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引向深入。二是切实加大对民营保安公司的扶持。让民营企业进入是保安服务领域,是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尽快实行管办分离,切实加大对民营保安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民营保安企业进入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努力实现保安服务业的大变革、大跨越、大发展。三是加强保安服装换装工作。开展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工作,是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展示保安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做好2011式保安服装换装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保安队伍换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保安从业单位没有按时换着2011式保安服装的,督促限期整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保安服装,或授权生产保安服装企业未按照标准生产、以次充好、以低于中保协指导价恶性竞争等行为的,保安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查处,维护好保安服装市场秩序。
省厅召开保安管理工作会议,介绍推广我市保安管理工作经验
2012年6月8日,省厅保安管理处(机构筹备组)在岳西县召开了全省保安管理工作会议,全省各地市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推广介绍合肥、马鞍山市保安管理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全省保安管理工作。会议由省保安管理处机构筹备组负责人孔小亮主持。
会上,市局保安支队副支队长史志荣详细介绍了我市自保安支队成立以来,保安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市、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保安管理工作,始终把保安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全力支持保安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发展理念正确。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的主要目的是让保安成为治安防范的主力军,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不可忽缺、重要的辅助力量;三是确定发展目标。通过三年的建设,实现“保安市场规范化,保安服务产业化,保安人员职业化,防范力量保安化”的发展目标;四是科学制定我市保安服务业发展规划。出台了《马鞍山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安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和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做大做强我市保安服务业的具体措施,为我市保安服务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五是抓住重点。确定了年内的重点任务,主要有:积极开展保安服务市场整治,建立保安培训机构,设立我市保安员考试中心,筹建我市保安服务业行业协会,支持民营保安企业发展,规范保安服务等六大项工作;六是狠抓落实。市局制定时间表,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一致认为:马鞍山市各项保安管理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稳步推进,很多做法都是在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自主创新,值得各地市公安机关学习和借鉴。
省厅在《全省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通报》中充分肯定我局保安管理工作做法
6月11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全省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通报的情况通报》(皖公治安〔2012〕301号),在通报中充分肯定我局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
省厅在通报各地市“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中指出:马鞍山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安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保安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对今后一段时期保安监管工作进行整体谋划,推动监管职责的落实。在“建章立制,加强基层工作”中指出:马鞍山市公安局制定了《保安服务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场所建设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保安服务公司的建设、管理和经营。
此外,通报还对我市加强单位内部保安组织备案工作,保安服务市场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的规划等方面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
市局保安管理支队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我市保安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保安管理,全面规范保安服务业,近期,
市局保安管理支队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制定并出台了一整套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一是制定并出台了《马鞍山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保安管理职责规定》(马公秘〔2012〕28号),理顺市局保安管理机构与分(县)局、派出所的业务关系,初步建立了“政府监管、公安负责、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科学合理、上下统一”的保安监管体制;二是制定并出台了《马鞍山市保安服务业执法检查程序规定》(马公秘〔2012〕31号),对公安机关开展保安服务业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的程序、处罚的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方便基层民警执法;三是制定并出台了《马鞍山市保安服务公司外观标识建设规范》(马公秘〔2012〕33号),对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外观标识,机构设置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为提升保安服务公司形象和保安正规化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制定并出台了《马鞍山市保安服务车辆管理规定》(马公秘〔2012〕40号),统一了保安服务车辆的外观标识,加强对保安服务车辆的管理,方便保安单位更好地开展保安服务;五是制定并出台了《马鞍山市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马公秘〔2012〕29号),规定我市的各保安从业单位应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从中保协的定点厂家购买服装,2012年底前统一全市保安员服装。
此外,支队还正在研究制定《马鞍山市保安从业单位及保安员表彰奖励办法》、《马鞍山市保安防卫器材使用规定》、《马鞍山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加强和规范保安管理工作,为塑造一批高品质的保安服务公司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保安队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