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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安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0:47:00       新闻来源:马鞍山保安协会       发布人:admin       浏览:1018次

各县分局保安管理部门,各保安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保安员考试发证工作,依法推进保安员持证上岗,经市局认真研究,现就我市保安员证考试发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自学人员考证问题。为加大放管服的力度,减轻保安员负担,现规定不参加保安学校培训,自学人员也可申请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考前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市警察培训基地二楼“市保安员报名考试中心”窗口报名,约定考试时间,进行考试。“市保安员报名考试中心”每季度或报名人数超过50人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时间提前10日在“马鞍山保安信息网”上公布。

二、  关于参加保安学校培训人员考证问题。保安从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技能,是做好保安服务的前提条件,市局鼓励保安员参加我市两所保安培训学校举办的保安员资格认证培训。保安学校开展保安员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收费不得高于保安协会确定的培训费标准。保安学校开展培训前,要将培训计划上报市局保安支队,并预约时间开展考试。(马鞍山金江保安集团培训机构:殷贤村,手机:18855578119;皖江保安培训学校联系人:时贤康,手机:18156564985 )。

三、  关于考试内容。根据公安部《保安员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包括理论、队列、消防、急救、体能等内容,理论考试一律采取计算机考试,其他考试由考官采取现场实操方式进行,考试没有通过的,可以约定下次补考,报名、考试、制证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  关于报名材料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问题。申请报名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无违法犯罪证明,填写《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关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出具,申请人有单位的,经单位出具《介绍信》,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申请人无单位的,由“市保安员报名考试中心”出具介绍信,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全市各派出所应当出具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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